新闻发布|改造与整治提升并重首府逐步的提升城市居民宜居水平

来源:爱游戏官方网页/车库门    发布时间:2023-11-23 22:04:25

  6月2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呼和浩特市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就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情况做了介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住房建设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商品住房发展为目标,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发展商品住房市场,统筹兼顾以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目标,不断加大住房建设和管理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以市场机制发展商品住房相结合的保障供应体系,同步发展、统筹推进,为我市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城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从始至终坚持抢抓机遇,全力发展房地产市场,全面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先后出台一系列住房发展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既满足了群众合理刚需、改善型住房需求,又抑制了投资投机炒房,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人均达到34.6平方米,为居民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逐渐完备调控措施,采取商品房价格备案,“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等手段,住房市场发展成效明显,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涨幅同比排名,由2020年年初第1位降至目前第51位,涨幅进入国家调控合理区间,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方面。我市从2010年开始集中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从始至终坚持以给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为目标,把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拆改结合、以人为本、安置先行、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改造建设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启动370多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动迁建筑面积2687万平方米,惠及城镇和乡村居民15.84万户、约40 万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市发展、带动消费、扩大投资起到了非消极作用,首府市容市貌和宜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民居住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

  一是推动了城市空间优化布局。按照“提升城市品质,创造宜居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的城市发展的策略,结合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要求,编制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棚改,基本实现外延拓展有空间、产业发展有支撑、用地需求有保障。

  二是带动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完善。针对城中村基础设施匮乏、公用配套不到位,城市棚户区历史欠账多等问题,结合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水、电、气、暖、路、桥等基础设施的延伸、连通、完善,不断的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为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短板创造了条件。

  三是保障了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棚改过程中,按照城市规划同步设计和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围绕解决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实现改造区域公共服务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四是促进了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按照编织城市绿地网络、扩大城市绿地规模、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理念和“见缝插绿、见缝补绿,见缝增绿”原则,充分的利用棚改腾退土地,落实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先后组织实施了一大批生态绿化重点项目,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北方15个省会城市前列。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面。为全面落实国家试点城市任务,大力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水平,实现居民“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2011—2019年,我市累计投入资金53.46亿元,综合改造老旧小区1972个(次),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41.69万户,120万人,居民生活环境发生根本性转变。2020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72个、加装电梯62部,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全区排名大幅度的提高。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实施333个,改造面积466万平方米,目前已完工41个,按照计划在8月底前全部完工,逐步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宜居环境。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我市中低收入家庭解决居住困难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城市发展进步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市住建局始终把保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26万套,解决约50万人的住房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我市从2010年开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重点加大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政策,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6万套(包括廉租住房),切实解决城市各阶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二是采取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加大统筹建设力度。我市坚持统筹房源、分类供应、政府定租、梯度保障的原则,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在房源筹集、建设、分配、退出、运营、管理并轨。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配套的道路、公交、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为保障对象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

  三是推进公租房多元化保障,开展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工作。为越来越好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住房保障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调节保障房和住房困难群体的市场供需关系,保障性住房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重,实现“补砖头”与“补人头”的结合。我市作为自治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试点城市,于2015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累计通过租赁补贴保障8.9万户次,共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88亿元,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