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合肥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意见稿!

来源:爱游戏官方网页/车库门    发布时间:2023-11-26 01:01:56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机制体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起草了《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按照《征求意见稿》,2023年前,合肥实现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后期管理的全覆盖;2024年起,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按照“成熟一个,改造提升一个”的要求,形成持续改造提升的长效机制。

  实施范围针对市区、县(市)、区(含城关镇)建成年代比较早远、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居住小区(含单栋住宅、商业开发住宅)。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纳入改造范围。

  坚持“改造治理与管理提升并进”、“居民参与与社会支持并存”、“政府扶持与属地主导并行”和“点面结合与统筹推进并重”的原则,开展改造工作。

  综合改造提升包括基础设施、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环境及配套设施、关联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改造提升,适应居民不一样的层次生活需求,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

  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包括公共屋面、墙面、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照明、通信(含光纤入户)、有线电视、消防、安防、绿化、围墙、楼道(含扶手)、公共阳台、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增设无障碍、停车位、安防技防设施。管线规整入地、拆违拆临、垃圾分类处理、智能信报(包)箱、建筑节能改造。

  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内容有社区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加装电梯、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休闲活动设施、文化、体育健身设施等。

  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完善社区治理等,内容有新建活动室、社区养老、助餐、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管理服务提升最重要的包含按照居民意愿确定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和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1、对具备市场化管理门槛的,将管理权移交给业主,由街道(乡、镇)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其规范选聘物业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

  2、对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由街道(乡、镇)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居民会议等方式听取居民意见,通过“物业服务中心”委派保洁、保安人员等,实施准物业化管理。

  3、对不具备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的,由街道(乡、镇)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等方式,共同决定实施居民自治物业管理。

  申请综合改造的,愿意承担合理出资责任、后续物业管理方式及经费已明确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向辖区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受理纳入改造综合项目库。

  申请管理提升的,愿意改善社区物业管理且愿意承担合理物业服务费用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向辖区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受理纳入管理提升项目库。

  通过意见征集、列入计划、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和申请立项五步做申报和确认,之后进行方案审查、招标投标、公示招投标结果、开展工程的实施与监管、最后验收工程,同步落实管理和服务,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结合拟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合理确定改造资金的共担机制,通过政府给予支持、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方式支持等方面明确出资机制。

  对基础类改造项目,由政府财政承担改造费用(含弱电共同管沟费用)。本着“市级统筹、分级负担”的原则,基础类改造按4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市和区按6:4承担,市和四县一市按3:7承担。若改造标准低于400元/平方米,市级按审计结算价的60%补助各区,按30%补助四县一市;市级资金可按工程概算的30%预拨区(县),待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部分。鼓励各区(县)积极申请中央和省补资金,中央和省补资金全部下达项目所在区(县)财政,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对完善类改造项目,属地政府给予适当支持。有关部门有配套资金的要用于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无配套资金的可多渠道筹集。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由政府和居民共同出资解决,政府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补贴资金。

  加装电梯除政府补贴外,多出的费用和电梯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协商分摊。

  对提升类改造项目,由居民承担改造费用,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发动居民自筹资金,鼓励居民通过据实分摊、合理使用公共收益、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提取公积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多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升。

  水、电、气、三表出户费用中户表前主管网改造费用及更换或铺设管道费用由供水、供电、燃气部门承担。

  若工程需破复市政道路、人行道板、水泥路面、移植园林绿化、采用非开挖施工由建筑设计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电信、移动、联通、有线宽带等管线在公共区域的入管入地费用由运营企业各自担承。

  强电架空线线路的束理、捆扎、规整以及线路、电表箱的拆除更换费用由电力公司承担。

  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消费贷款、企业贷款等方式,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金融支持。

  积极培育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为金融机构提供清晰明确的支持对象。充分的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住房租赁金融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地推进增加住房供应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单位捐资、物业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

  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此前在4月底,市政协副主席孙丽芳已率调研组来合肥市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调研工作。

  据悉,调研组对包河区省直家园、蜀山区绿怡居两个已改造的老旧小区和瑶海区福海新居、庐阳区畅园小区两个拟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现场,就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居民参与、意见采纳、电梯加装和后期物业管养情况听取有关人员工作介绍,现场察看拟改造小区设计的具体方案,了解工作进展。

  同时,调研组一行还进一步探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房屋功能、群众需求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据汇报,2012年-2019年,全市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930个,累计投资58亿余元,惠及11427栋、38万余户、105.9余万人。

  2020年,我市将抢抓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机遇,探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出台《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修改《合肥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确立“改造与管理并进、居民参与与社会支持并重、政府扶持与属地主导并行、点面结合与统筹推进并存”的项目生成原则,推动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全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2个,涉及789栋24085户,计划投资约6.5亿元。目前,所有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正在组织方案设计。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合肥市作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在全市上下一起努力下,相信会打造出有成绩,有经验、有样板的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合肥模式,彰显合肥省会担当。